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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1年下半年(第三期)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的通知
2021-09-29 15:56  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(各分党校):

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,按照党校工作计划安排,现将2021年下半年(第三期)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对象

2021年下半年发展的教师和学生。

二、培训时间

10月8日-19日,具体安排详见培训计划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、纲领、宗旨的理解,正确认识新时代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,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共产党人应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特别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以学习党史为重点,引导发展对象做到知史爱党、知史爱国,在学习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,不断提高政治修养,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!

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光辉历程、党的基本知识、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入党有关手续、程序等。

四、培训方式

培训以专题辅导、集中研讨、自学、观看专题片和交流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专题辅导由分校党委党校统一组织安排。集中讨论、观看专题片、党的知识辅导等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(各分党校)为单位组织实施。培训结束时统一进行结业考试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  1.请各单位对参加培训的发展对象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,确保出勤率。对于无故旷课的学员,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
  2.培训班结束后,分校党委党校集中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,试卷实行百分制,80分以上为合格。考试不合格者,不实行补考。考试成绩合格者,统一填写发放《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结业考核表》。

3.各二级单位党组织(各分党校)要切实履行职责,认真做好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的各项工作。培训班结束前,每名参加学习的学员要围绕“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,脚踏实地,做合格党员”为主题,写一篇心得体会。各单位要将学习情况记录、讨论记录、图文资料、撰写的心得体会和自学笔记等做好整理留存以备检查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党委(党校)

        2021年9月29日

 

附件【②2021年下半年(第三期)发展对象入党前培训教学计划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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